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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与多余——政务内网重复建设之我见

作者:吕大良 来源:电政在线 时间:2008年04月07日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在部署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之初,就把避免重复建设作为一条重要的要求突出地提了出来。这里的重复建设是一个全面的概念,不仅包括电子政务网络,还包括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但当时主要是针对网络。这条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无疑是正确的。

    然而,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大家观念中的重复建设几乎专指网络而不及其它。而且,由于对什么是重复建设缺乏认真具体的分析,有些人头脑中自觉不自觉戴上了重复建设的“紧箍咒”,在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时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有些人动辄祭出重复建设的法宝,无端指责、阻挠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所谓的“重复建设”,逐步成为制约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羁绊。

    什么是我们应当避免的网络重复建设?哪些做法并非重复建设?本文试图结合政务内网的建设实际,以若干等式与不等式的形式,从几个侧面对网络重复建设问题进行一次透视。

    网络建设 = 服务采购

    2002年,国家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的网络重复建设,主要是指“光缆的重复建设”。具体说来,“光缆干线领域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最后一公里’(用户接入网)还很薄弱”。这里的网络,主要是指基础信息网络,涉及的主要是电信运营商。其实,对这个问题大家早已司空见惯:各地区杆线林立、基站并立的情形随处可见。电信网络重复建设主要体现在干线光缆、通信管道、接入网、移动基站等几个方面。据报道,2005年,曾有业内人士在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指出:“电信网络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浪费数额相当于建几个三峡了。”

    各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从实际操作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各级政务部门办公场所的内部局域网建设,二是把这些局域网连接起来所需要的传输广域网。显然,局域网是不可能重复的,无论是甲部门的办公楼,还是乙部门的办公楼,都需要自己的局域网;有可能重复的,只能是广域网。进一步分析,在广域网建设上,真正挖沟埋光纤的事儿,几乎没有哪一家政务部门在做,基本上全部是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线路,使用电信运营商的传输服务。

    因此,第一个等式所要揭示的是,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建设,实际上是在采购电信运营商的传输网络服务。如果说其中存在所谓的“重复建设”问题,准确地讲是指重复采购问题。

    重复 ≠ 浪费

    那么,重复采购传输网络服务就一定会带来浪费吗?答案是不尽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假如甲部门为与下属单位联网,租用了100M的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为80%;乙部门也有与下属单位联网的需求,也租用了100M的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为90%。虽然两部门都采购了传输网络服务,且乙部门的传输网络服务可以说是重复采购,但都得到了充分利用,我们很难讲是浪费。

    第二个不等式打破了一个传统的思维定势,即把重复与浪费划等号。须知重复的东西,有时也是必要的。

    集中 ≠ 节约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把甲部门的网络和乙部门的网络合并起来,集中租用一条200M的线路,就能实现资源节约吧?但答案也是不尽然,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集中租用一条线路,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规模效应,节省一部分租金。但是,网络除带宽指标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指标:可用性。影响网络可用性的因素很多,包括传输介质、设备、备件、网络设计、电网及运行环境、维护及服务、不可抗力等因素。网络可用性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所需要的网络冗余线路、设备、备件、服务等投入可能成倍增加。因此,如果上述甲部门和乙部门对网络可用性的要求差异较大,集中采购传输网络服务时,可用性要求必须就高不就低。这就人为拔高了其中一个部门对网络可用性的要求,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不要说集中采购传输网络服务的可操作性了。

    第三个不等式的实质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人云亦云。

    多余 = 浪费

    第四个等式让我们回到了一个常识性的结论上:必要的东西,即使是重复的,即使投入很大,也不构成浪费;不必要的东西,或者说多余的东西,即使投入很小,也是浪费。当前,在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领域,或者说在电子政务传输网络服务采购方面,我们关注的重点不应是重复采购传输网络服务,而是这种传输网络服务,包括其带宽及可用性要求,是否确有必要,是否得到充分利用。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部门的纵向网络就像高速公路一样,路面足够宽、保障十分到位,就是没有车、没有货。这种多余的网络,才是十足的浪费。

    最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完成了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中央级传输骨干网网络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了相关网络服务的提供商和各项服务的价格。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使用网络服务,必须通过国信办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服务。国信办将对使用单位的网络服务需求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使用单位充分利用网络带宽、合理确定网络可用性,避免资源浪费,同时监督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这种做法,比笼统地讲避免网络重复建设,显然向务实与可操作的方向迈出了重大一步。可以说,为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释放了重大的利好消息。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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